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,促进宝安区太极拳及健身气功全民运动发展,弘扬传统武术精神,经研究决定,举办《2019年宝安区太极拳、健身气功交流赛》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太极拳研究会
三、协办单位:深圳李群体育俱乐部
四、比赛时间:2019年6月20日
五、比赛地点:宝安区李群体育俱乐部
六、参加单位:各武术协会、健身气功组织、太极拳各辅导站、社区和为老服务组织、太极拳及健身气功爱好者。
七、参赛办法:
(一)比赛项目:集体太极拳、集体太极器械、集体健身气功等项目,具体见竞赛规程。
(二)报名截止时间:2019年6月11日
(三)报名办法: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:465950516@qq.com,联系人:谢老师,联系电话:13510937518(微信同号)
(四)报名要求:各参赛队严格按竞赛规程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
深圳市宝安区太极拳研究会
2019年5月20日
往届活动盛况
2019年宝安区太极拳、健身气功交流赛
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
二、承办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太极拳研究会
三、协办单位:深圳李群体育俱乐部
四、活动日期和地点:
2019年6月20日在宝安区李群体育俱乐部举行
比赛场地
五、比赛项目:
比赛项目:集体太极拳、集体太极器械、集体健身气功。
1)国家规定套路拳术:24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孙式、武式等竞赛套路,“八法五步”规定套路;
2)国家规定套路器械: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剑;
3)其他传统流派拳术:太极拳、游龙拳、武当拳;
4)其他传统流派器械:太极剑、太极刀、武当剑、功夫扇等;
5)其他自选太极拳及器械套路;
5)健身气功项目:易筋经、八段锦、五禽戏、六字诀、马王堆导引术等。
六、参赛对象
各街道、社区、武术协会、健身气功组织、太极拳各辅导站、为老服务组织、太极拳爱好者等均可组队参赛。
七、参赛规则
1)每个参赛单位可报1-3支参赛队;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,领队、教练各1名;
2)每支参赛队伍必须8人或以上人数上场;
3)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2个集体项目,但必须是不同类别项目,如一项拳术,一项健身气功;或者一项器械,一项健身气功;
4)运动员年龄70周岁以下(即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5)各参赛运动队名称要求10个字以内。
八、竞赛规程
1)执行国家体委审定的《1993年太极拳、剑竞赛规则》有关规定执行;
2)套路完成时间:太极拳不得超过6分钟;器械类不得超过4分钟;健身气功不得超过5分钟(规定套路未完成不扣分)规定时间结束时,裁判长鸣哨示意,凡超出规定时间,裁判长按规则规定扣分;
3)集体太极拳/器械项目音乐由各队自带,音乐必须拷贝在U盘内,一个U盘一首音乐,不可有歌词,不能带口令及口诀,违者裁判长扣0.5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;功夫扇配乐可带歌词,健身气功配乐统一由组委会组织。由工作人员负责播放音乐,比赛场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;
4)为体现中华武术的传统风貌,以及比赛的严肃性,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规定的太极拳比赛服装(不准带披风)或体现传统特色的服装,穿软底运动鞋,不得穿戴奇装异服,不准佩戴饰物(如:手表、戒指、玉鈪等),如违反规定,裁判长扣1分;
5)集体项目须统一服装,如服装不统一,裁判长扣0.5分;
6)太极剑/器械必须用直身剑,不得用伸缩剑,违者裁判长取消成绩;
7)套路比赛活动中,与该代表队有关人员进入到比赛场地内拍摄,不听劝阻,影响裁判组工作,扣该队成绩1分;
8)报名后至活动开始前,如发生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运动员,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或相关证明,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,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;
9)参加交流活动运动员及领队、教练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,遵守教练员守则和运动员守则,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,比赛活动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、场上有不文明行为及出现扰乱比赛活动等恶劣行为者,则取消该队比赛活动资格及所获奖品,并给予通报;
10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11)规程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。
九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1) 本次集体比赛不设年龄组,按拳术、器械、健身气功分别采取等奖赛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2)一、二、三等奖按实际参加队数的30%、40%、30%给予奖励;
3)每名参赛运动员颁发奖牌、获奖证书;
4)每支参赛队伍达到12人或以上颁发奖杯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
1)报名时间与方式
各参赛单位于2019年6月11日前将报名表按《2019年宝安区太极拳、健身气功交流赛报名表》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: 465950516@qq.com或微信,联系人:谢老师,电话:13510937518(微信同号)
2)举行联席会议时由领队提交纸质运动员本人签名的《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》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;
3)于2019年6月16日(周日)召开各参赛队伍领队、教练联席会议,发放秩序册。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十一、参赛费用及保险
1)本次比赛免报名费及参赛项目费;
2)所有参赛运动员交通、食宿、医疗等费用自理;
3)参赛运动员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一份。
十二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指派,报到时间、地点待定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。